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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签署对口合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9-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宁夏大学新闻中心讯 对外合作交流处】近日,为积极落实教育部对口合作建设最新安排部署,我校分别与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成功签署对口合作建设协议,依托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特色优势学科,与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开展对口合作建设工作,帮助支持宁夏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

通过交流,何建国校长表示,将以此次签署对口合建协议为契机,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科研合作,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发挥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帮助提升我校学科团队水平和学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院系、科研院所、实验室、课题组的“点对点”合作,提高合作共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希望与两校能在更广领域开展更深层次交流合作,增强学校发展的内在活力与动力,在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机制、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助力我校“双一流”建设快速发展,使宁夏大学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排头兵,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领头羊,对口合建工作的新典范,区域发展的新引擎。

陕西师范大学校长游旭群表示,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陕西师范大学承担了宁夏大学民族学学科群“双一流”建设对口合建任务,陕师大将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的要求,全力支持宁夏大学的民族学学科群建设。希望两校以此为契机,深化务实合作,砥砺前行,共同为西部高等教育的发展书写奋进之笔。

天津大学校长金东寒表示,天津大学与宁夏大学对口合作建设是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在“部区合建”对口合作建设的框架下,对口合建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机械工程学科是天津大学的责任,天津大学将与宁夏大学紧密协作,推动合作尽快落实落地,助力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煤炭化工、智能装备等领域的重大需求,发挥各自的特长与优势,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产业化升级,增强核心技术研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两校将携手共同为宁夏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任晓伟、天津大学副书记雷鸣分别代表两校与我校副校长史金龙签署了对口合作建设协议。

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陕西师范大学、天津大学相关单位负责人还围绕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服务地方、国际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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